國立勤益科技大學112年講座審議小組審查資料
一、作業依據: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講座設置辦法
三、被推薦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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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類別 |
候選人姓名 |
座類別 |
相專長領域 |
符合本校講座設置辦法之積極條件內涵 |
審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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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專任講座 |
生產力大數據分析、製程能力指標、六標準差方法與應用及服務管理等 |
【一般條件】第3條第1項第8款 1.任教授滿5年以上 2.在學術上或專業領域上有傑出貢獻或聲望卓著者。 【特別條件】第3條第3項第1款前段與第四項,111年發表專門著作相當SCI等級論文12篇以上。(細節認定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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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系/自薦 |
專任講座 |
人工智慧、智慧製造、影像辨識 |
【一般條件】第3條第1項第7款 1.任教授滿5年以上 2.重要國際學會會(院)士(重要學會名稱:IET Fellow,獲聘年度2016年)。 【特別條件】第3條第3項第1款前段與第四項,111年發表專門著作相當SCI等級論文12篇以上。(細節認定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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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系/自薦 |
專任講座 |
物連網相關應用 |
【一般條件】第3條第1項第8款 1.任教授滿5年以上 2.在學術上或專業領域上有傑出貢獻或聲望卓著者。 【特別條件】第3條第3項第1款前段與第四項,111年發表專門著作相當SCI等級論文12篇以上。(細節認定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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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學院 |
兼職講座 |
能源工程 |
【一般條件】第3條第1項第6款 1.任教授滿5年以上 2.曾獲得國內外重要學術獎勵者(獎勵名稱: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獲獎年度2015、2018年;獎勵名稱:Web of Science Highly Cited Researcher,獲獎年度2016-2022年) 【特別條件】第3條第3項第3款後段與第四項,111年發表專門著作相當SCI等級論文6篇以上。(細節認定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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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兼職講座 |
工業工程與管理 |
【一般條件】第3條第1項第6款 1.任教授滿5年以上 2.曾獲得國內外重要學術獎勵者(獎勵名稱: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獲獎年度2019年;獎勵名稱:工業工程獎章,獲獎年度2022年;獎勵名稱:傑出電機工程教授獎,獲獎年度2021年;獎勵名稱:資訊學會李國鼎穿石獎,獲獎年度2020年) 【特別條件】第3條第3項第3款前段與第四項,111年發表專門著作相當SCI等級論文6篇以上。(細節認定Ⅰ) |
四、審查意見:請結連google表單填復。
⓪特別條件細節認定:
【細則認定Ⅰ:專門著作】
設置辦法第3條第4項:有關SCI論文與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定義列述如下:
一、SCI等級論文:須發表論文於SSCI、SCI、SCIE、A&HCI收錄期刊(不含收錄於前述資料庫之研討會論文,如Conference a rticle、Proceedings、Book series、Lecture notes及Editorial Material等),且以申請表所附資料庫ISI查詢網址中明列之發表日期(須有完整期數與頁碼)為判斷依據,須符合該論文收錄至Web of Science(或該期刊持續收錄至Web of Science)且該期刊可於JCR資料庫檢索。
二、講座教授本人須為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一)第一作者,以獨立創作發表或共同合著發表時依論文排版之作者群排序名列最上方、最左方算起第一名認列之。
(二)通訊作者,應符合:
1.以名列作者群前三名為限。
2.通訊作者二名以上,應為自左方算起第一位始得認列之。
(三)同篇期刊論文僅能由一位教師提出申請,且每篇期刊論文限申請一次,如通訊作者標示不清,請提供接受函或與編輯者通信證明。
【細節認定Ⅱ:產學合作】
設置辦法第3條第5項:產學合作計畫、中央各部會計畫(含有行政管理費)及以本校名義進行之技術移轉金(技轉金績效不得重複認列)須任計畫主持人之計畫;若擔任他校之共同主持人,需有計畫經費(應含行政管理費)納入本校,其金額(依核定清單、核定公文或契約書金額)採計不含校補助款。產學合作計畫及中央各部會計畫以結案日期為主(依核定清單或契約書之期間規定,計畫展延期間不予採計);技術移轉則以簽約日期為主。